“博物馆之友”主管部门批准文件
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一、宗旨
东台市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东台文化传播工作并愿为之做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,按照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活动。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东台市博物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我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二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权利
1、可以免费参观我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。
2、可以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(包括文物鉴赏等活动)。
3、享受本馆不定时发送的最新的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4、介绍集体观众到本馆参观。
三、“博物馆之友”义务
1、参观本馆展览后对展览提出反馈意见。
2、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到我馆参观。
3、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4、协助我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6、参加由我馆组织服务公众的活动。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作志愿者。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管理
1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登记与管理由我馆办公室负责。
2、“博物馆之友”设主席一人,在年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,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,年底进行总结。
3、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东台市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登记表
姓 名
|
|
性 别
|
|
年 龄
|
|
工作单位
|
|
职 业
|
|
职务 职称
|
|
爱 好
|
|
填表日期
|
|
联系电话
|
|
邮政编码
|
|
联系地址
|
|
联系人:杨 岭
联系电话:85292285
联系地址:东台市广场路10号
邮政编码:224200
东台市博物馆
|